來源: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 2006年8月13日 廣西天華編輯
為保證企業會計準則的順利實施,財政部經過廣泛調研,于近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8月31日。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是對財政部今年2月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所作的解釋性規定和說明,是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財政部將在本次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應用指南再做完善,力爭盡快定稿,最終將以財政部文件形式正式發布。 |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會計準則解釋,主要對32項具體準則中的重點、難點和關鍵點作出解釋性規定。其中值得關注的是,財務報表及附注格式的地位得到了提高。在32項準則解釋中,《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解釋包含了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格式及其附注,《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解釋包含了企業現金流量表格式及其附注,《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解釋包含了企業合并報表格式及其附注。這樣安排是因為財務報表綜合反映了企業實施會計準則形成的最終會計信息,會計信息使用者主要通過財務報表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情況。這一改動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理念也是一致的。 |
應用指南的第二部分為會計科目及主要賬務處理,主要根據具體準則中涉及確認和計量的要求,規定了162個會計科目及其主要賬務處理,基本涵蓋了所有企業的各類交易或事項。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是以會計準則中確認、計量原則及其解釋為依據所作的一般性規定,對涉及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的專用科目作了特別注明,即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范的是會計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中的“記錄”。因此,會計科目和報表說明賦予企業一定的靈活性,即在不違反準則及其解釋的前提下,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會計科目及明細科目。 |
在完善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的同時,財政部將全面推開新準則培訓工作。近日,財政部將在北京、上海和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分四批對上市公司、省級會計管理部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和會計學術界對進行培訓,計劃在8月底之前完成對所有上市公司的直接培訓和對省級會計管理部門的師資培訓。經本次培訓后,上市公司可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規定,及時啟動執行新準則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各地財政部門將據此做好各地會計人員的后續教育工作。 |
據悉,為便于企業和會計人員學習掌握新準則,財政部會計司正在組織全體準則起草人員編寫企業會計準則講解,作為輔導資料。該講解將于9月完稿,供企業和會計人員在學習和工作中參考。 |
征求意見稿相關鏈接:http://www.casc.gov.cn/internet/internet/zh/draft/gyyfqykjzhzyyzh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