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證券報 2006年2月27日 廣西天華編輯
記者獲悉,去年“兩會”期間呼聲較高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將延后。消息人士透露,《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和《物權法(草案)》暫不提交今年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
目前,我國內資企業的稅收政策適用1993年11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外資企業適用的是1991年4月9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于內外資企業稅負差異較大,有國內企業建議,在未能完全實行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平等的情況下,不妨分階段進行改革,可先將內資企業稅率統一降為15%。
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統一適用于內外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原來擬定提交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