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財經委企業破產法起草工作組成員、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李曙光表示,10年來我國法治建設最突出的成就就是有關市場經濟方面的立法,這其中有關市場經濟產權的法律,10年來有了很大推進
李曙光說,從整個國家發展的階段來說,市場經濟方面立法的進展特別有亮點。這10年來是中國市場經濟進展最快速的10年,是市場經濟體制初步構建的10年,所以市場經濟的法治也發展得比較快。2003年修改憲法,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去,第一次把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及其權利寫進去,把保護私有財產權和保護共有財產權放到平等重要的位置,這是有關市場經濟的立法方面一個很大的推進。
李曙光表示,我國有關市場經濟產權的法律10年來一個很大的推進,就是制定《物權法》。《物權法》是保護公民的基本財產權以及保護國有財產權的法律依據,特別是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方面,《物權法》做得非常到位,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改革開放這么多年,合法的私人財產財富在不斷壯大,但是沒有法律保護它,這會導致很多后果,包括財富外流、市場的產權邊界不清晰、公民創業積極性不高,整個市場經濟沒有信譽等等。《物權法》通過以后,這方面有很大的進展。《物權法》算是一個財產法,包括有形的財產、無形的財產,包括知識產權,人民的智慧成果。
作為起草小組的成員,李曙光同時表示,涉及到市場經濟產權的《國有資產法》也正在制定中。他說,我國是一個大國,國有資產是整個國家的經濟基礎,某種程度上是國家最龐大的一筆資產。現在很多人把國有資產理解為國家企業的財產,這大大地縮減了國有資產的概念。國資委在管國家財產,它只管了153家國有企業,范圍很小。還有很多國有企業國資委沒有管到,比如說金融類的國有資產、新聞國有資產、國防國有資產,還有分散在其他部委、大學的國有資產。除了經營性的資產,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的資產,另外還有歷史文化遺產,一些非物質的資產都是國有資產。
此外還有土地、礦藏、河流、牧場等資源性的國產資產,所以一定要就國有資產加快立法,這也是近10年提出的。涉及到產權的法律,如《物權法》、《國有資產法》、《土地法》,另外還有《稅收法》,我們要加快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