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07年7月8日 廣西天華編輯
中國人民銀行8日宣布,央行近日已建成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從而實現了支票在全國范圍的互通使用。目前,系統運行穩定,全國支票使用量逐步增加。
根據央行規定,支票全國通用后出票人簽發的支票憑證不變,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仍為10天;異地使用支票款項最
快可在2至3小時之內到賬,一般在銀行受理支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均可到賬。為防范支付風險,異地使用支票的單筆金額上限為50萬元。辦理支票業務,銀行向客戶的收費暫按現行標準不變。
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是基于影像技術將實物支票截留轉換為支票影像信息,傳遞至出票人開戶銀行提示付款的支票清算系統。支票影像業務的處理分為影像信息交換和業務回執處理兩個階段,即支票收款人開戶銀行通過影像交換系統將支票影像信息發送至出票人開戶銀行提示付款;出票人開戶銀行審核無誤后將款項通過小額支付系統支付給收款人開戶銀行。
央行稱,長期以來,由于受到業務和技術條件的制約,我國支票基本只在同一城市范圍內使用,不能適應區域經濟發展和人們日益增長的多樣化支付需要。因此,央行決定建設影像交換系統,支撐支票全國通用。今年6月25日,央行正式完成影像交換系統在全國的推廣建設。
根據規定,空頭支票被禁止簽發。出票人簽發一張支票,如果賬戶余額不夠支付所簽發支票的金額,該支票就是一張空頭支票。另外,與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也被視為空頭支票。同時,簽發空頭支票將依法受到處罰。對于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出票人將被處以支票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還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票面金額2%的賠償金;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出票人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央行表示,還將在今年底前建成支付信用信息查詢系統,將包括支票違規信息在內的支付信用信息統一納入征信體系,供銀行和企業、社會公眾依法進行查詢。對于存在簽發空頭支票等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將大大降低其信用等級,對情節嚴重的出票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還可依法停止為其辦理支付結算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