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第一財經日報 2007年4月3日 廣西天華編輯
為促進環境保護,中國將在今年年底前在所有城鎮收繳污水處理費,逐步提高收費標準,所有設市城市都要在規定期限內收繳垃圾處理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日在成都召開的2007年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透露的信息顯示,中國將動用價格杠桿促進環境保護工作,推行“誰污染誰付費”。
作為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重點之一,據《第一財經日報》在會上了解,今年推出的污水處理費用將搭接在水費中收取。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陳德銘在會議間隙接受媒體群訪時指出,水污染處理費將用于建設污水處理廠等,并為其運營提供費用,讓江河變干凈。
“當前一些污水處理廠都在曬太陽。”陳德銘說,現在一些城市建了污水處理廠,但由于經費不足以及配套網管不健全,很多沒有真正發揮效用,污水還是直接排放到江河之中。
據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提供的情況顯示,目前中國污水處理率和污水處理費嚴重偏低,36個大中城市污水處理率只有55%,征收的污水處理費平均每噸0.67元,僅相當于處理成本的67%。其他600多座城市大多數沒有建污水處理廠,許多城市沒有征收污水處理費。
在城市垃圾處理方面,陳德銘在接受采訪時指出,填埋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垃圾要分類、再利用,可以焚燒的部分焚燒,這些都需要費用。
陳德銘透露,污水和垃圾處理費的金額與排放量相關。收費權在地方政府,具體標準由地方政府確定,但要對低收入群體給予補貼,不增加他們的生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