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會計視野 2006年11月16日 廣西天華編輯
11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明確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執行口徑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對國稅發[2006]5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做了進一步的明確說明,并對新啟用的納稅申報表進行了修改。
《通知》明確了新納稅申報表中“查補的應納稅所得額”、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額”、福利企業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加計扣除的部分等項目包括的內容和填列方法。同時《通知》對于新納稅申報表所涉及到的相關附表如《免稅所得及減免稅明細表》、《工資薪金和工會經費等三項經費明細表》、《資產折舊、攤銷明細表》作了修改,取消了《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額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