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2006年9月25日 廣西天華編輯
近年來一直由地方社保中心等單位“自收自營”的“存量”企業年金,將納入規范運作體系,其“收編”日程表已經排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基金監督司司長陳良,昨日在中國社會保障論壇企業年金專題研討會上表示,根據勞動保障部9月初的通知要求,企業年金的“存量”部分要在2007年底之前規范為新的企業年金。具體如何操作,勞動保障部將在隨后幾個月開展調查研究,并在此基礎上,于明年一季度制定一個過渡性的指導意見,各地要制定具體的過渡方案。
2000年以后,國務院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更名為企業年金。2004年,《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社部令20號)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勞社部令23號)的出臺,正式確立了市場化管理運營的原則,規定企業年金應該采取規范的信托模式。
所謂“存量”企業年金,今年9月初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明確解釋為,在20號令和23號令頒布之前建立的企業年金計劃。也就是2004年以前的那部分企業年金。
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長巴曙松粗略統計,“存量”的企業年金資金規模大約在一千億左右。
2004年以前,由于缺乏統一的規定,各地企業年金的管理運作一直存在多種形式。深圳、上海成立了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統一來運作企業年金;電力等行業實行的是行業統籌,將本行業的繳納積累的企業年金集中進行管理;還有的用企業年金購買補充的商業養老保險。
“根據以前的運作模式,社保中心等單位在把企業年金的錢收上來后,有權自己進行決策。”一位專家稱,近些年發生的一些案例已經表明,這部分資金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按照規范的信托模式來運作,沒有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容易發生挪用年金的現象,也容易造成年金的虧損。
對此,巴曙松建議,“存量”的企業年金管理需要市場化轉型,可以按照2004年的兩個文件進行改組,也可由已獲得資格的機構進行收購整合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