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信息時報 2006年7月17日 廣西天華編輯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財政部、全國總工會等11個部委印發了《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指出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提取、列支與使用可以在稅前扣除,嚴禁挪作他用。 通知要求,要切實保證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足額提取及合理使用。按照“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的規定,足額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要保證經費專項用于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的教育和培訓,嚴禁挪作他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必須專款專用,特別是要加強各類高技能人才的培養;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提取、列支與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和稅收制度的規定。
文件鏈接:關于印發《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
上一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調整
下一篇:財政部打響內控“戰役”
廣西注冊會計師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暨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工作會議順利召開
廣西注協積極推進我區建筑安裝企業勞保費調劑管理鑒證業務
中注協:造假頻出 需加強對會計所檢查
我所與廣西大學行健文理學院建立教學實習基地
廣西首個PPP模式試點項目落地南寧
客服熱線:0772-2820868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號陽光100城市廣場2號樓五樓
Copyright ? 2020 TIANHUA All Rights Reserved 廣西天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版權所有 桂ICP備05012948號-1
郵箱登錄 網站地圖 技術支持:視點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