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廣西財政廳 2006年5月31日 廣西天華編輯
根據全國地方財政部門2005年度部門決算會審會的要求,自治區財政廳決定從2005決算年度開始,恢復對自治區直屬部門的決算批復工作。
一、恢復決算工作是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需要。按照《預算法》及《預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各級政府決算在經本級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向各部門批復決算。
二、恢復決算工作是嚴格履行自治區財政廳“三定方案”規定的工作職責的需要。《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桂政辦發〔2005〕42號)規定了我廳有關處室批復部門決算的工作職責。其中,“三定方案”規定國庫處在決算批復方面的工作職責是“承辦匯總和組織相關處批復自治區直屬部門決算工作”;各部門預算管理處工作職責是“承辦審核批復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工作”。
三、恢復決算工作是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有關工作要求的需要。首先,一直以來財政部各部門司均按職責要求,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復中央財政決算后,分別向各中央部門批復部門決算。同時,財政部黨組近期以財黨〔2006〕5號文件下發的《關于規范財政管理 嚴肅財政工作紀律的規定》中,再次明確規定“中央決算草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后的20日內,有關司(局)應當按法定程度,向分管的中央各部門和單位批復決算”。其次,在剛結束的全國地方財政部門2005年度部門決算會審會上,財政部國庫司領導強調“希望各級財政部門,嚴格按照《預算法》規定,研究做好部門決算批復工作”,“特別是目前還沒有開展部門決算批復的省市,要盡快開展部門決算批復工作”。
四、恢復決算工作是加強自治區本級部門預算管理,規范部門預算執行工作的需要。財政部門批復部門決算,不僅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體現,也是促進加強部門預算管理、提高預算執行水平的重要保證。開展部門決算批復工作,可以加強財政各業務部門對分管部門的預算執行結果,特別是財政性資金收入、支出和結余情況的審核工作,從源頭上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準確性,從而起到通過決算檢測部門預算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及時發現預算執行中的問題,規范自治區本級部門預算執行,提高預算管理水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