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2006年5月10日 廣西天華編輯
增值稅的漏洞
去年4月份,國稅總局曝光了十大涉稅案件;今年4月份,又有9起涉稅案件被曝光。兩年中,排在前列的大案都是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涉案金額有過之而無不及。
去年公布的浙江長興“1·09”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涉案金額人民幣5億多元,江蘇漣水“2·26”案涉及金額7.17億元,而今年“黑津冀”系列虛開發票案涉案金額已經達數十億元,稅務機關通過此案共查補的稅款多達12.39億元,罰款4.89億元。
1994年進行稅制改革后,增值稅專用發票帶著墨香正式問世。當時的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金鑫在全國縣以上稅務局長電話會議上曾強調:能否管好用好增值稅發票,是新稅制能否取得預期成功的關鍵所在。
可是,從1994年至今,全國因增值稅犯罪被判處死刑或死緩的已經有200多人,其中100多個犯罪分子已經被執行死刑。國家稅務總局前副局長程法光稱這個數字是“世界罕見”。
法律漏洞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打擊犯罪行為,做到“防患于未然”?程法光認為:“應該從法律漏洞來反省稅制存在的問題,從而展開大刀闊斧的增值稅改革?!?/P>
企業銷售商品時需給購貨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注明已納稅額;購貨方作為生產者或經營者,在把商品再銷售出去時,就可以把上一個購進環節已納稅款抵扣掉,只就本環節增值部分依率繳納稅款。
如果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根本不曾繳足過稅款,完全是虛填銷售額和銷項稅金,讓購貨方憑這張發票到稅務機關抵扣稅款,就等于從國庫中吞噬了稅金,形成了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犯罪行為。
世界上收繳增值稅的國家共有110多個,增值稅大的概念是“全覆蓋,全鏈條,全抵扣”。而這個概念在中國卻沒有完全實現,沒有覆蓋到所有行業,抵扣的范圍和幅度也是隨時變化,這就讓逃稅漏稅騙稅的犯罪行為有機可乘。
盡管中國將把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轉型為消費型增值稅,對固定資產也給予一定抵扣,但程法光強調,最根本的還是“要從立法規范的角度來解決問題”,就是增值稅的“名分”問題,要確立增值稅的法律地位。
增值稅作為中國第一大稅種,占據了稅收收入半壁江山,現在也僅僅是個“條例”身份,其法律地位和在國庫收入中的地位并不般配。
改革成本
改革需要成本,對改革有顧慮的人總是擔心改革的成本太高,風險太大。但也要看到,改革當前的增值稅制度,不僅能夠在更大程度上堵住逃稅漏洞,彌補現在因增值稅犯罪而流失的稅收,同時能夠促進生產發展,擴大投資機會,增大稅基,稅收也得到相應增加。
“我們應該以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增值稅改革,應該算活賬,算發展賬,不能算固定賬?!背谭ü庹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