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2日 廣西天華編輯
根據區財政廳、區國稅局、區地稅局桂財稅〔2005〕60號文件《關于調整我區企業計稅工資扣除限額的通知》,全區的內資企業所得稅計稅工資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額由800元調整為960元,從2005年1月1月起執行。
附:關于調整我區企業計稅工資扣除限額的通知
桂財稅〔2005〕60號
各市、縣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近年來我區經濟發展和企業職工工資增長的實際情況,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統一將全區的內資企業所得稅計稅工資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額由800元調整為960元。
執行時間從2005年1月1月起。
特此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二○○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