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方面,要形成有利于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另一方面,要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和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以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實現科學發展。
“營改增”是黨中央、國務院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我們既要充分認識“營改增”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促進企業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更要充分認識“營改增”在促進科學發展、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等方面的重大戰略意義,切實增強做好“營改增”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解決服務業和制造業稅制不統一問題,消除重復征稅,促進社會分工和協作
“營改增”,是推進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解決服務業和制造業稅制不統一問題,打通增值稅抵扣鏈條,消除重復征稅,促進社會分工和協作,使我國的財稅制度更加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提高市場效率。
“營改增”有利于稅制的完善。1994年的財稅體制改革,初步構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財稅制度框架,并形成了增值稅主要對貨物征收、營業稅主要對服務征收以及消費稅對部分貨物進行調節的新的流轉稅制度。這一制度在有效組織收入、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對貨物和服務分別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造成增值稅抵扣鏈條不完整,隨著社會分工的日益細化,重復征稅的問題就變得越來越突出。此次“營改增”,實際上是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進入掃尾階段的一次重要改革。“營改增”完成后,增值稅將覆蓋所有貨物和服務的全部環節,重復征稅的稅制安排將成為歷史,稅收中性原則得以更好體現,從而使我國整個稅制更趨完善。
“營改增”有利于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營改增”不僅是完善稅制的重要措施,從經濟社會發展角度看,“營改增”還有利于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的轉變,有利于促進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的發展,有利于促進制造業主輔分離和轉型升級,從而推動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從企業層面看,“營改增”強調和體現了稅收中性原則,從而可以更好發揮市場對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增強企業發展活力,促進企業改進經營方式、提高管理水平,這將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
“營改增”有利于財政體制的建設。按照試點方案,在試點期間,“營改增”后的收入仍然歸屬地方,暫不涉及財政體制的調整。隨著“營改增”的全面完成,作為地方主體稅種的營業稅最終將被完全取代,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加快地方稅體系建設的步伐,按照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推進財政體制改革,使之更加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
擴大“營改增”試點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更加凸顯,各項條件也已具備
2012年“營改增”試點以來,運行平穩,成效顯著,得到了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試點方案和工作機制已經成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制訂并發布了“營改增”的試點方案、實施辦法等一系列試點稅收政策文件,稅務總局同步發布了相關征管辦法,確立了試點的基本制度框架、主要政策安排和相應征管措施。配套制度方面,中央層面就預算科目修訂、出口退稅負擔機制、會計處理等進行了明確。各試點地區也根據統一規定并結合本地實際,細化了諸如預算管理、稅收征管、稅款入庫核算等具體措施。試點過程中,這些制度和辦法又得到進一步補充和完善。
針對試點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出臺了4個稅收政策補充通知,及時解決了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個別具體應稅服務范圍不夠明確、總分機構繳稅辦法、船舶代理服務稅務處理等問題,同時,還發文明確了出口退稅財政負擔機制和會計處理辦法,為進一步擴大試點創造了有利條件。
對于少部分企業反映的稅負增加問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作了認真調查研究,主要原因是納入試點的企業范圍尚不到位、試點企業的管理還跟不上改革要求以及受企業設備更新周期的影響,造成進項稅額抵扣不足。隨著“營改增”試點范圍的不斷擴大,企業內部管理的逐步加強,以及企業設備的更新,這一問題將逐步得以解決。從9個地區的試點運行情況看,稅負增加幅度和稅額都呈逐月下降態勢。各地還在財政方面作了相應的安排,比較妥善地處理了這一問題。
從地區試點轉向分行業在全國推開,增值稅政策更公平,征管更嚴密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今年擴大“營改增”試點的主要任務,包括擴大試點地區和擴大試點行業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擴大試點地區。自今年8月l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在全國范圍內推開,適當擴大部分現代服務業的范圍,重點將廣播影視服務,也就是廣播、電影、電視等相關節目(作品)的制作、發行、放映、播映活動,納入試點。
另一方面,是擴大試點行業。擇機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力爭“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營改增”改革。目前財政部正會同國家稅務總局抓緊完善這兩個行業試點方案,爭取今年底或明年年初實施。
改革模式從地區試點轉向分行業在全國推開,成熟一個行業推進一個行業,增值稅政策更公平,征管更嚴密,試點效果會更好。
擴大試點行業之所以選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業,主要是考慮這兩個行業均屬于典型的生產性服務,與第二產業的關聯度較高。從行業特點看,這兩個行業均具有財務核算復雜、分支機構層次多且分布廣的特點,不適合在部分地區先試點,只能全國同步推行。特別是鐵路運輸作為交通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制造業對鐵路運輸依賴較大,在陸路運輸、水路運輸等其他交通運輸業先期納入“營改增”后,鐵路運輸由于沒納入試點,客觀上會影響企業對不同運輸方式的選擇。所以,在加快擴大“營改增”試點之際,將鐵路運輸納入“營改增”范圍順理成章。這也體現了改革不干擾市場選擇,而是立足于優化市場配置資源作用的原則。因此,在這兩個行業實施“營改增”試點,有利于擴大企業進項稅抵扣范圍,增強增值稅“中性”特點,進一步消除重復征稅因素。
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改革的平穩、有序、順利進行
“營改增”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這次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試點,擴大到其他22個省區市,時間緊、任務重、影響大。各級政府及其財稅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改革的平穩、有序、順利進行。
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財稅部門協作、相關部門支持配合的工作機制,加強對試點的組織領導,及時掌握試點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認真研究解決。要建立完善信息通報、月度動態分析評估等工作制度,并切實抓好落實。
要加強對試點企業的培訓和輔導,幫助企業熟悉新稅制的各項要求,做好改革的各項準備工作,引導企業準確把握稅制改革帶來的發展機遇,優化經營模式,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充分享受改革紅利,避免不適應增值稅管理要求而產生的稅負增加,提升企業長遠的競爭力。同時,要引導企業更加全面、理性地看待“營改增”對企業自身和整個產業帶來的影響,不要僅僅局限于稅負水平的短期變化,而應更加注重“營改增”對企業市場擴大、業務增長、利潤增加等方面帶來的積極變化。
要擬定試點工作應急預案,針對試點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進行梳理排查,并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需要強調的是,對于地方出臺的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既要充分發揮其穩定預期、平穩過渡的積極作用,又要努力避免企業因此產生政策依賴、不愿調整經營模式甚至騙取財政補貼的問題和風險。
(作者為財政部部長) 《 人民日報 》( 2013年08月01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