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2009年10月27日 廣西天華編輯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張濤27日表示,個人使用小額假發票,如果達到相應的立案標準,可以按逃避追繳稅款罪等不同的罪名來處理。
10月27日,公安部就打擊整治發票犯罪專項行動成果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發布會上,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張濤在回答記者相關提問時表示,個人使用小額假發票,要看刑法的立案標準,如果達到相應的立案標準,可以按不同的罪名來處理。比如說,逃避追繳稅款罪,或者其他的罪名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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