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目前正積極籌劃上市的城商行來說,其上市積極性可能要受到一點影響。證監會發審委日前已經暫停了城商行和農商行上市審核。與城商行一同被暫停審核的企業還有控股股東股權糾紛影響控股權、股東為有限合伙企業的兩類企業。
城商行股東人數將受限
發審委的上述決定是在9月中旬于北京召開的“2008年第一次保薦代表人后續培訓”上公布的。發審委表示,城商行和農商行由于涉及股東人數問題,目前財政部正在制定相關政策,故而暫停審核。這是自去年來傳出城商行內部員工持股比例不得超過5%之后,在城商行上市問題上又一新的限制性規定。
據悉,在此次保薦代表人培訓會議上,發審委除了對因股東人數問題而暫停城商行發行審核外,還對一般的公司發行審核在股東人數上做了明確規定。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公司,也不能核準上市,對2006年新《公司法》出臺前形成的也概不例外。與此同時,發審委也不鼓勵公司在上市前進行強行清理,因為此舉通常會產生法律糾紛和道德風險。據悉,目前發審委正在積極推動相關部門制定相應的政策,以幫助該類公司正常上市。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城商行和農商行都是由信用社改制而來,內部股東結構遺留問題由來已久。此次對股東人數進行強制性限制,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對上市后“小非”沖擊市場的考慮,另一方面可能是對銀行進行有限監控。郭田勇認為,在城商行上市問題上,很多持股人并非當初發起成立的股東,而是后期進入,其并不是想與城商行一起成長,多是抱著上市后就退出,以賺取高額的利潤。“這種行為不僅會引起社會分配的不公平,還會導致權利尋租,滋生腐敗。”
發審委暫停審核的第二類企業是:控股股東股權存在凍結、質押或控股股東處于清算、涉及重大訴訟的,因上述因素對引起公司的控制權轉移而影響公司控制權的,認定為不符合發行條件。
股東為有限合伙人的暫停審核
與上述兩類企業同時暫停審核的還有股東方為有限合伙人的企業。發審委表示,由于有限合伙企業不屬于法人或自然人,目前尚不能夠開立證券賬戶,因此無法核準該類公司上市。
而據保薦代表人透露,股東方為有限合伙人的企業上不了發審委,早就成為了業內共知的一件事。今年年初,南方某大型保薦機構上報的一個項目,就因股東方涉及合伙人而被打回。“我們做項目時,如果遇到股東方是有限合伙人的,要么回避不做,要么讓他們進行改制,將有限合伙人變成自然人。”興業證券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白樹鋒表示。
“有限合伙人股東不能上發審委,這對國內創投業影響太大了。”深圳市南海成長創業投資有限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人鄭偉鶴對記者表示。鄭偉鶴認為,一旦規定所有的涉及有限合伙股東的企業都不能上發審委,那就相當于將國內有限合伙人創投機構IPO退出渠道堵死了。
目前,我國成立的有限合伙制創投機構已有近10家。其中,最大規模的合伙制創投機構——深圳市東方富海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執行事務合伙人陳煒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相信有關部門會出臺解決此問題的辦法,畢竟他們這些合伙企業都是按照國家的法律成立的。陳煒透露,東方富海自去年開始運營以來,所投的企業還沒有上報到發審委的項目,具體解決的辦法尚未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