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報 2008年9月11日 廣西天華編輯
上證所副總經理周勤業昨日提醒,ST公司尤其是那些要恢復上市的公司,如果還想依靠債務重組盈利來避免退市,那么財政部將出臺的新會計準則2號解釋實施后,相關重組方案需要做出調整。
周勤業是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2008年CFO論壇”上做上述表述的。在論壇上,財政部會計司司長劉玉廷透露,針對新會計準則實施一年來暴露的問題,財政部近期將出臺2號解釋,少數公司利用債務重組等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行為將得到遏制。這意味著,上市公司借債務重組收益等非經常性損益突擊“包裝利潤”的行為將大為減少。
向操縱利潤行為宣戰
新會計準則實施一年來,上市公司基本實現了新舊會計準則的平穩過渡,但少數上市公司仍存在不同程度操縱利潤的跡象。
劉玉廷指出,這些上市公司違背會計準則操縱利潤的方式主要包括:違背會計準則規定轉回了以前年度確認的長期資產減值損失、通過關聯方豁免上市公司債務方式達到扭虧為盈、避免停牌或被特別處理的目的、通過向上市公司捐贈直接輸送利潤。劉玉廷表示,財政部將通過出臺2號解釋和進一步加強監管力度來杜絕這類違法行為。
統計顯示,截至4月30日,滬市已披露2007年年報的862家上市公司中,有150家公司存在債務重組收益,其中108家是債務重組盈利,平均盈利數為6464萬元。而債務重組收益前十位均為ST公司,扣除重組收益后,十家公司中僅有一家實現盈利。
對于這些操縱利潤的行為,證監會首席會計師周忠惠說,“我們感到非常不可思議,也感到非常難堪。”
周忠惠在論壇上說,“相當數量的ST公司和那些經營不善的上市公司,通過這種途徑來向上市公司輸出利潤,如果仍然讓這種情況延續下去,無論對資本市場還是對中國形象而言,都將是一個很大諷刺。”
周忠惠表示,證監會和財政部在這方面的意見是一致的,不管表現形式怎樣,這種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行為都不可接受,要制止這種不良行為。證監會正考慮對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資質予以關注,希望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有相當資質、相當經驗,能夠勝任這個在公司經營管理中舉足輕重的工作。
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
劉玉廷表示,未來中國會計準則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財政部在這方面一直進行著不懈的努力。中國會計準則委員會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此前已就持續趨同機制達成了共識,并簽署了持續趨同備忘錄。希望在內地與香港實現會計審計準則等效后,中國和歐盟、美國等也能實現會計審計準則的等效。
周忠惠指出,由于各國法律、經濟體制的差異,即便執行同一國際會計準則或者跟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會計準則,在某些程度下會計上的差異也會自然產生,但這種差異不會導致投資者和其他報表的使用者對這家公司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它未來業績產生很大的分歧。“只要標上國家的標記,在具體執行過程當中仍然會存在差異。只要這個差異不足夠大到影響整體表現,在一定范圍內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