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解放日報 2008年3月26日 廣西天華編輯
上海禪信企業發展有限公司在一年多時間內為580家公司代辦虛假驗資,使這些公司虛報注冊資金總額達14億元。昨天(25日),靜安區法院以虛報注冊資本罪,分別判處陳某等三人有期徒刑1年至2年6個月,對劉某、張某并處罰金20萬元并追繳非法所得。
“代辦驗資,請聯系手機”、“超低價代辦驗資,手續便捷”……類似廣告頻頻出現在經濟園區,吸引了不少資金實力不足、卻想開辦公司的單位和個人。據介紹,以往對于這類虛報注冊資本的行為,工商部門對相關公司或個人處以行政處罰后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此次宣判的是本市首例對提供虛假驗資業務的中介公司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今年41歲的陳某是禪信公司總經理。2004年底,他經公司業務員介紹認識了在銀行工作的劉某。陳某稱,禪信公司在幫客戶做驗資業務,但公司沒有那么多資金代客戶驗資,希望劉某能提供虛假的銀行進賬憑證等相關材料。起初劉某并未答應,但陳某等人一再保證“很多驗資公司都在這樣操作,不會出事”,雙方才達成合作協議。
2005年1月至2006年間,陳某伙同張某在明知申請公司沒有注冊資金的情況下,仍將相關材料交給劉某進行融資、墊資;劉某偽造銀行現金解款單、銀行查詢函等單據后,再由禪信公司將這些單據交給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代辦虛假驗資業務和資金證明。期間共有580家公司通過這樣的方式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金總額達14億元。
后禪信公司因被舉報而案發。據陳某交代,禪信公司一般按驗資數額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五的比例向客戶收取手續費,而給劉某的好處費則按萬分之二至萬分之五的比例計算。